1. 取車方便,車況也非常新。 2. 至于合同中的“Customer acknowledges liability for any damage 5000 per accident”(此處即起賠額5000泰銖,即一旦發(fā)生事故,就扣除全部起賠額)這一條款是否合理暫且不論,畢竟店員口頭說明了,自己也在合同上簽字了。抱著僥幸心理沒有現場升級保險,最終出現出現輕微磕碰就被扣除了全部起賠額,是自己應該交的學費。 3. 一星打給車行的某個男員工,態(tài)度惡劣到令人發(fā)指,因為他的原因,不會再選擇這家車行了